不動產經營租賃增值稅的概述
不動產經營租賃增值稅指增值稅納稅人在發(fā)生不動產經營租賃的業(yè)務時,主管稅務機關按照國家營業(yè)稅改增值稅的政策對納稅人的計征方法進行認定并實施征收的過程。其中一般納稅人不動產的經營租賃可以按照《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》的規(guī)定進行管理,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,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并按照5%的征收率計算預繳稅費和應納稅額。或選擇一般計稅方法計稅。
不必繳納預提稅,不必負擔稅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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